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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份,中修政府在新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加了“建立违反治安管理记录封存制度”条款。在这一条款中,中修政府撕下以往“反毒先锋”的面目,声称今后将会封存吸毒人员的档案,更诡辩这是为了减少和避免被处罚人“一次受罚、终身受限”。然而这瞒不过中国人民雪亮的眼睛,群众看得出中修政府那见不得人的目的。广大的群众们开始在网上抵制和声讨中修政府的倒行逆施,一些心细的群众更是考察了西方国家毒品泛滥的历史,指出西方国家放开毒品管制的第一步恰恰就是封存吸毒记录,对中国将来的毒品问题产生了更深的担忧。但是,在中修官方以往的宣传中,中国的禁毒力度从来都是高度严苛的,为什么中修会突然走出极有可能导向毒品管制放开的这一步呢?对吸毒记录的封存真的能让吸毒者悔改吗?这一条款究竟是为谁准备的呢?如何才能根除毒魔,真正有效地改造吸毒者?要想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得对新中国禁毒史以及当今毒品交易问题的根源进行探究。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伊始,在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方针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消灭了祸害中国人民百年之久的黄、赌、毒三大毒瘤,并对被卷入其中的从业者积极进行改造。自此,毒品交易这一恶魔在中国绝迹了20多年。但是,这一问题又是怎样在中国死灰复燃了呢?是涉毒人员专业技术的提升?还是所谓的境外势力?我们马列毛主义者则要指出:这正是因为改革开放以后资本主义复辟的恶果!
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经济制度由原来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向了价格双轨制这一过渡形态。这一时期,虽然城市中正式工的待遇有很大提高,但代价则包括人民公社制度的逐步瓦解;下乡的知青因为失去了他们原本为农村地区发展而服务的作用,不得不回城,这导致了农村地区的受教育水平开始急剧下跌,给其发展也踩下了急刹车;中修政权又下调国家收购粮价,实施“三提五统”加重农村地区的负担,大量的农村青年不得不沦为无业者涌入城市,治安状况进而急剧恶化。上世纪90年代的“大下岗”又加剧了这一恶况。由于过度繁重的劳动、极其恶劣的居住环境以及对未来的彻底绝望,相当数量挣扎在社会底层的群众被迫开始用烟酒甚至比之更“刺激”的毒品来暂时麻痹自己。此处,我们有必要看到,对于绝大多数的劳动者而言,如果不是那种被资本日复一日的重压逼得走投无路的绝望,不是那种在出卖劳动力后仍旧面对空虚前途的迷茫,他们又怎会在明知是饮鸩止渴的前提下,也要被迫去用烟酒乃至毒品来暂时麻痹自己早已千疮百孔的身心?他们绝不是全都为了追求所谓不劳而获的快感,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精神和肉体上对劳动者进行残酷压榨后的代偿,是这个吃人的制度把劳动者变成了鬼。也正是资本主义复辟造成的这种病态的依赖,以及腐朽的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使得毒品交易问题再度在中国大地上复活。
但是我们现在这样讲,并不是要求我们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同情,更不是要把所有的涉毒人员都混为一谈,我们还是要回到具体的现实中去看一看的。当今中国的大部分地区早已不是旧社会的面貌,也不像美国那样的老牌帝国主义国家政府——为了达到控制劳动者的目的不惜联合药品公司以“合法”、公开的手段主动让劳动者染毒。一个勤恳劳作但生活困苦的工人或农民,真的有那么多闲钱和渠道去主动寻找毒品吗?烟酒等尚且还能麻痹自己的东西不是更好的选择吗?所以在当今中国社会下,能够真正被称为“不幸染毒”的,往往是那些极少数的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信息闭塞、对毒品危害认识不清而被引诱和欺骗的群众。那么,引诱和欺骗他们的,又是些什么人呢?恰恰就是那些已经彻底沦为资产阶级鹰犬的、还想拉着无辜的劳动者一起沉沦的流氓无产阶级毒虫们。
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今天的中国,我们所了解到的主要吸毒者,其阶级主体已经不是本该挽救的阶级兄弟了,而恰恰是那些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着资产阶级黑色产业链末梢、以毒害同胞为生的流氓无产者。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帮助毒贩扩大市场、摧毁更多原本健康的家庭。对于这些已经甘愿为资产阶级大毒枭充当鹰犬的家伙,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替代广大群众宽恕他们,理应把他们交给受害者来审判他们所犯下的罪行,清算他们对受害的各劳动者家庭所造成的伤害。
但是问题来了,为什么中修政权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现在却又出台了这种极易导向彻底放开毒品管制的法律呢?这就需要我们比较一下两个时期中修的经济发展状况: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中国大量引入外资,国内经济形势欣欣向荣,阶级矛盾相对缓和,用中修官方的话说,此时正是所谓的“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中修政府主要通过发展中低端工业来作为赚取外汇的手段,而保障中低端工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就是大量稳定的廉价劳动力,这也是中低端工业资本愿意投资的基本前提。如果这时候中修政府任由毒品泛滥的话,就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国内资产阶级赖以获利的基础就会被严重破坏。现今类似于这一时期的修正主义越南的作为,也在另一方面佐证了这一观点——今年7月1日,越南宣布吸毒行为入刑。
笔者并非是要完全否定缉毒警察们的贡献,我想说的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进行严厉的禁毒,绝不是为了劳动人民的利益,而只是为了他们自身能够从中稳定地获利。此外,尽管中修政权在国内从来是以“工业用/医用”的名义对大麻、罂粟等毒品原材料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垄断的,但在东南亚,尤其是臭名昭著的金三角地区,中修政权对当地以毒品贸易、电信诈骗等领域为支柱的各大军阀始终都是采取“明面上打击、暗地里勾结”的态度,这在中修对果敢同盟军等“亲中”军阀的背地里支持中可见一斑。臭名远扬的缅北电诈园区就有中修的投资,因此,我们不能完全排除中修帝国主义会通过国家垄断的形式把毒品卖往国外获取超额利润的可能。
新冠疫情爆发以后,特别是中修被迫放弃管控模式以来,几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随着中修帝国主义势力的壮大和“产业升级”,中国的中低端工业逐渐向有着大量廉价劳动力的落后第三世界国家转移,尤其是和中修签订了协议的经济殖民地。固定资本更新的加快、中低端工业的转移、外国资本投资的减少,这必然导致就业岗位急剧减少,大批的工人被挤出工厂企业。无论是从绝对还是从相对的角度上说,无产阶级都在愈发地贫困化,阶级矛盾不可避免地激化了。中修开始动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体制下的种种手段,比如对新能源等行业进行政策优惠、执行通货膨胀或是通货紧缩以及进行再一轮的国资改革,试图刺激经济回升,结果都收效甚微。阶级矛盾的激化、反对声音按下葫芦浮起瓢,愈发地不能压制。为了应对这种逐渐失控的局面,中修政权在毒品问题上开始“与国际接轨”,像西方老牌帝国主义国家那样走出逐步放开毒品管制的第一步,妄图用这种手段来麻痹中国人民的反抗意志,延续自身的反动统治。毫不意外地,这种触及中国人民底线的做法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广泛的抵制和反对。
此外,中修在那些国家垄断毒品原材料种植产地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而且也早就在一些相关但没有那么“敏感”的产业投入研究,包括用工业大麻酿造无成瘾性的酒类(虽然因为技术未突破而没有投入市场)。如果未来对大麻这一类低毒性毒品管制宽松化,他们极有可能会打着无成瘾性或低成瘾性的幌子逐步加码向群众出售能够改变生理构造的毒品以获取垄断利润,并搅乱中国人民反抗的进程。而且,在放开毒品管制这一可能的进程中,通过逐渐放宽的手段欲擒故纵,维护庞大的戒毒、管控产业链(甚至可能的某些特许经营)本身也是在经济下行期维持利润的手段之一。
斯大林在讨论制定苏联1936年宪法时曾经指出:“资产阶级的宪法总是在表面上给予人民各种民主权利,然后又加以各种各样的限制,使民主权利损伤无虞。”一部由人民群众“民主选举”的代表参加的“人民代表大会”居然通过了一部触及人民底线的新法律,甚至还把反对声音诬为“歪曲”并予以压制,由此可见中修的所谓“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究竟有几分价值。
那么,这一条款难道仅仅是为给中修资产阶级内部的败类或是其流氓无产者的打手们“开绿灯”而准备的吗?显然不准确。从上面我们已经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毒品交易的屡禁不绝,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法律规定的严厉或宽松,也不在于戒毒所怎么改造,而是在于资本主义体制下对劳动者的结构性压迫,及其导致的对包括吸毒者在内的违法人员的普遍歧视和排斥。对于处于社会下层的吸毒者来说,他们因为阶级的垄断所造成的自身的种种劣势,本就无法接触社会上大多需要“注意形象”、“体面”的岗位,能干的只有那些处于最底层的工作,这些岗位虽然还是会有一定的歧视,但通常不会深究他们的违法记录,也因此能幸免。但资产阶级的吸毒者则不一样,他们能真正做到“封存”自己的吸毒记录,编制、公务员在内特殊岗位仍然被他们牢牢把握在手上。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又有不少有海外留学经历。根据市面上调查的结果来看,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人与吸毒者是高度重合的,我们不可避免地又要考虑到一个令人怀疑,而且是相关事件下群众们特别注意的话题——“哪位少爷吸了?”
就此我们也能看出,这个条款绝不是像中修官方所说的那样,是要“帮助吸毒者悔改”,而“封存记录”的好处也绝不会落到大部分被骗吸毒的底层劳动者头上。我们前面也已经提到了,底层劳动者本身就处于被就业歧视的边缘,即便没有记录也难找好工作(而且保持社会就业上对底层劳动者的歧视对于资产阶级维持一个庞大的产业后备军、加深对底层劳动者的剥削是有利无害的)。最大的受益者是那些家世显赫,仅仅为了寻欢作乐而吸毒的官僚资产阶级老爷和他们的子弟。虽然权贵本就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个案可以通过“找替死鬼”、“压热度”来解决,但这属于“人治”的范畴,成本高昂且容易引发政治风险(如“唐山打人事件”)。而且,当官僚资产阶级内部普遍存在此类问题,或者他们需要利用毒品来作为一种新型的控制手段和经济增长点时,通过立法确立“封存制度”,赋予这种特权合法性或准合法性(去罪化),则是整个资产阶级及其依附阶层(包括为他们服务的流氓无产者打手)现在最需要的一把通用的“保护伞”。因而,这不仅仅是针对个别案件的救火,这是“刑不上大夫”的现代版,也符合现代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追求统治效率的本能。它更是中修为了维护自身统治,一方面给实现逐步放开毒品管制、妄图麻痹中国人民的反抗意志的目的开路;另一方面,在逐渐放开毒品管制的进程中,通过维护庞大的戒毒、管控产业链,必然会像臭名昭著的戒网瘾学校那样产生“特许经营”的戒毒机构,在维持垄断利润的同时对群众中的敢于反抗者进行迫害。这不是在给吸毒者们机会悔改,而是在暗中纵容毒品犯罪。
最后,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怎样才能有效改造吸毒者呢?要达到改造吸毒者的目的,“封存记录”式的欺骗和隐瞒是行不通的,单靠监狱和戒毒所的改造手段也是不足以彻底改造他们的。只有给吸毒者以出路,并将其置于完全的群众监督和关怀中,彻底根除诱导他们吸毒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斩断和毒品有关的获利链条,才能让他们洗心革面。但是,在现在这个社会,这显然是行不通的。那么,从根本解决毒品问题上说,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彻底变革这个结构性压迫劳动人民、诱导人们吸毒的社会制度,彻底推翻这个制造痛苦和压迫的社会。误入歧途的底层吸毒者才能够有一条出路,并使得普通群众能够接纳、改造、关怀他们,而不是一味地排斥和歧视,使得新的吸毒者不再产生。换言之,就是要彻底推翻包括中修在内的各国垄断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每个人都能够通过劳动获得发展和尊严的社会主义社会,毒魔存在的土壤才有被完全铲除的希望。
此外,还有一点现在不少人还没注意到:将在明年开始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把对“吸毒、非法持有少量毒品、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这一类行为的处罚修改成仅仅处以罚款或者是十几天行政拘留。这在法律上给资产阶级在毒品问题上留有更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在逐步修缮好这一把特权合法化的“保护伞”。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中曾指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最民主的国家,在宪法上总是留下许多后路或保留条件,以保证资产阶级‘在有人破坏秩序时’,实际上就是在被剥削阶级‘破坏’自己的奴隶地位和试图不象奴隶那样俯首听命时,有可能调动军队来镇压工人,实行戒严等等。”包括中修在内的全世界资本主义国家中,法律和道德条规的设立,表面上是为了“维持秩序”,实则就是要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弹性需求。他们对于吸毒等社会问题可以大谈“零容忍”,但暗中却进行选择性封存,在他们的利益导向改变时则以各种手段欺骗人民。所谓“封存”,实际上就是预留操作空间,而且是有选择的打压和有选择的纵容;对于那些权贵类似行径,则往往是以隐私、证据不足或象征性惩罚来化解。中修往后必然会在法律条文上留下更大的模糊地带,以供他们的“可操作空间”。所谓“封存”,本质是资产阶级的一种虚伪的管理,其目的不过是为了滋养依附于中国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复合体利益集团的庞大毒品交易相关产业链,以发展资本积累的新场所;法律上的留白,恰恰是为给持续向这个寄生性的工业复合体输送超额利润作官方背书,也是为了给自己系统性的失败预备的遮羞布,为其统治阶级与他们豢养的鹰犬们保留的一份特权豁免权。
文章收尾,笔者还想跟同志们说的是,在如今为革命长期积蓄力量的时期,我们不仅应该跟上群众抵制中修条款的步伐,就像支持这次群众运动的一些懂法的进步人士说的那样,问题根本不在“是否允许吸毒记录封存”,而在于“是否推动吸毒入刑”。我们新时代的共产党人则应该提出“吸毒入刑,买卖同罪”的口号,和人民群众一道抵制中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妄图毒害中国乃至世界人民、维护自身反动统治的企图,积极地展开群众工作,把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向前推进,为彻底消灭毒魔而斗争!
作者附言:特别鸣谢包括继续革命社“玉桓”同志在内的同志们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