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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无产阶级永远最有革命动力?

作者:月季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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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语录


在革命实践中,“个人利益”“集体利益”“革命”这几个概念,往往被并列使用,却又被混合、偷换甚至颠倒。有一种看似温和、实则危险的说法,认为应当从个人利益出发,说明参加集体、参与革命能够实现哪些个人好处,把革命理解为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条件。这种说法表面上强调现实性,实际上却把革命降格为交换关系,把集体斗争理解为满足个人诉求的工具,从一开始就站在了错误的个人主义立场上。要真正理解革命的意义,就必须重新厘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明确它们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真实位置,而不是在个人主义的前提下为无产阶级集体主义寻找“动员理由”。

为什么不能说在集体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哪些个人利益?关键不在于措辞技巧,而在于这种说法本身已经预设了一个错误的立场:把革命和集体斗争当成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把集体当作满足个人诉求的交换平台。比如,我们以前遇到过的一位个人主义者,他所谓的“个人利益”,是反抗组织分配给他的任务,是向组织讨价还价,是把革命当作等价交换。这种个人利益,本身就是投机,是发财,是把革命当成可以讨价还价的买卖。这样的个人利益,必须让它实现不了;如果一定要实现这种个人利益,那就只能让他滚蛋。

必须明确指出,无产阶级革命是为了满足绝大多数无产阶级所共有的个人利益,而这种个人利益并不是以个别人的主观需求为基础的。相反,它根源于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共同承受的阶级实践:他们同样处于被资产阶级压迫的地位之中,同样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与资本发生经济关系;正是由于他们已被剥夺得一无所有,只有通过出卖劳动力换取的生活资料,才构成这个阶级仅存的、也是共同的个人利益。然而,这种本就微不足道的个人利益,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时无刻不遭到侵蚀。资产阶级对剩余价值的无止境追逐,不仅加剧了剥削本身,最终还通过生产过剩等资本主义危机形式,使工人赖以维持生存的这点私有利益也面临破产的危险。正是在这种条件下,无产阶级的个人利益在资本主义压迫中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同时也具有被压迫的普遍性。这意味着,工人阶级的个人利益由于其共同的阶级地位和阶级实践,天然拥有彼此相同的对立面和共同的遭遇:他们是在同一资本主义制度下、同一时间、以同样方式被压榨和掠夺的。因此,无产阶级的个人利益不可能脱离于阶级矛盾之外,也不可能独立于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而是直接从阶级矛盾中产生,并天然具有集体性质。因而,不存在脱离无产阶级共同的阶级斗争实践而独立存在的个人利益,也不存在某一工人可以区别于其他工人的特殊个人利益。正因为工人的个人利益与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的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无产阶级个人的解放,才只能通过无产阶级的阶级解放这一历史过程来实现。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无产阶级革命所要触动和破坏的,恰恰是那些以压迫他人为前提而存在的个人利益。因此,出身于剥削阶级的知识分子,凡是有志于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而斗争,就不得不破坏和清算自身在剥削地位上形成的个人利益;如果不能与自己的过去划清界限,就不可能建立起无产阶级集体主义,也不可能彻底投入到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之中。因此,革命者在阶级斗争中,也往往需要损害那些与无产阶级解放相悖的个人利益,为了集体利益而作出牺牲。这种牺牲并不是为了在集体中换取回报,更不是把革命当作获取个人好处的手段,而是为了在历史进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真正一致。但必须看到,这种一致并非从一开始就已经存在,更不可能通过“参加集体活动能够实现哪些个人利益”这种交换逻辑来达成。被压迫阶级的个人利益,只能通过集体的解放才能实现;个人的解放,也只能以无产阶级的整体解放为前提。正因为无产者的个人命运同整个阶级的命运紧密相连,无产阶级革命才会被无产者个人所支持,并成为其自觉的历史选择。

历史中确实存在这样的人:他们的个人利益在革命进程的一段时期内与集体利益相一致,于是便支持革命;而当革命进入更深阶段,集体利益同他们的个人利益发生根本冲突时,他们就开始反对。走资派正是这种情况。抗日战争时期,党内的民主派也是如此,他们之所以支持革命,是为了开辟资本主义的道路,因此只能在一定阶段内同革命利益保持一致,而不可能走完社会主义革命的全程。由此也可以看出,个人的狭隘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实可能通过集体运动获得实现。 但必须明确的是,对于资产阶级的个人利益来说,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不可能将它实现,甚至必须不断打击和摧毁这种个人利益;不摧毁这种个人利益,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就无法实现。对于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人而言,他们的个人利益往往是个人主义的。他们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被压迫,但这种被压迫所引发的反抗,只能决定他们同无产阶级集体利益走一段路,而不可能走完全程。如果他们想继续走下去,就必须损害自己的个人利益,而我们也应该明确告诉他们:我们给不了他们任何更多的个人利益,我们的革命还要不断摧毁他们的个人利益。

但是,无产阶级及其个人的最终解放,只能通过彻底而持久的社会主义革命来实现。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消灭无产阶级遭受压迫的经济根源,破除与之相适应的政治观念和意识形态形态,进而消灭人类社会中一切压迫和剥削制度。如果不能通过这种持续的革命实践完成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法权的否定,那么走资派就会不断重新产生,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和搜刮也将以新的形式反复出现,无产阶级的个人利益与阶级利益就永远不可能获得真正实现,无产阶级就要一直遭受痛苦。正因为如此,只有无产阶级以及一切遭受压迫的劳动人民,他们的个人利益才与整个阶级的利益具有根本上的一致性。他们必然不断通过集体运动,不断且彻底地摧毁资本主义赖以存在的经济土壤,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身被压迫、被支配的命运。正是在这种现实的阶级斗争中,他们不可能也不会放弃斗争,而且是最有动力推动无产阶级革命奋勇前进的。正如毛主席指出的那样:“民主革命后,工人、贫下中农没有停止,他们要革命。而一部分党员却不想前进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对革命了。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这一论断,正是对无产阶级和贫下中农革命动力来源的深刻揭示。

也正因此,最终只有无产阶级及劳动人民,才具备将革命彻底推进下去的充足而持久的革命动力。只有依靠这种以阶级解放为目标的不断革命的实践,才能在根本意义上、在最大范围内,实现无产者真正的个人利益,实现个人解放与阶级解放的历史统一。并且,这种实现,并不是通过一次性的让步或交换完成的,而是通过不断推进无产阶级革命,使无产阶级集体最终实现其历史利益,个人利益才获得现实基础。在这一过程中,无产者个人往往需要作出牺牲,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因为个人利益在这里从属于无产阶级的整体解放。正是在这种把个人命运同全世界无产者的解放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革命实践中,这种牺牲才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与合理性。

正因为如此,就不应该谈“参加集体活动能实现哪些个人利益”,而应该谈“为什么必须参与集体活动”。仍以投机分子青松为例,他的个人利益是投机、是发财,那么参加集体斗争对他有什么用?集体能给他什么?对于资产阶级人士来说,参加无产阶级革命,本身就是对其根本个人利益的损害。他们并不处在无产阶级被迫出卖劳动力为前提的资本压迫之中,也不存在通过集体斗争解决被资本直接剥夺的问题……他们的个人利益同无产阶级集体利益是完全矛盾、背道而驰的。他们参加集体斗争,对他们的个人利益没有任何作用。

因此,右倾机会主义者明天见所说的“一开始接受改造的角度确实只能是个人利益角度,集体主义只能从这个过程培养出来”,实际上是在把革命当作一种吸引人的私有观念。无产阶级集体主义不是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它是对被压迫阶级来说的。只有被压迫者的个人利益,才与无产阶级集体利益具有一致性。我们对被压迫人民做工作,绝不应该说“集体利益会实现哪些个人利益”,而应该指出:我们的个人利益正在不断被资产阶级侵犯,必须通过集体主义斗争,只有保护了大家的利益,作为集体一份子的个人,才可能得到保护。个人力量是弱小的,只有团结起来,为了集体、为了大家,彼此的利益才可能最终实现。应当从已经被资本家压迫的行将破产的个人利益出发,让他看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紧密联系,让他看到“我的利益”和“你的利益”是一致的,“我参加集体工作不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他人。”同样,“你参加革命运动,也必然带来了超出为个人服务的狭隘界限,必然会扩大到整个集体。”我们的个人利益具有共同性和普遍性,我们的个人利益也是整个阶级的集体利益。

结论不在于“个人通过集体利益去实现自己”,也不在于“通过个人努力在集体中实现”,而在于:个人从一开始就是阶级集体中的个人。无产阶级的个人不可能脱离阶级整体而实现任何根本利益,因为他的处境本身就是一定社会关系和阶级压迫的产物。所谓个人利益,只要仍停留在旧制度之内,就只能是被资本规定的、作为劳动力商品的生存性利益。正是在作为集体一部分参与阶级斗争的过程中,这种旧的个人利益才被扬弃,个人的真正利益——即摆脱被剥削、被奴役和被支配的地位——才开始形成。因此,集体斗争不是把个人当作手段,个人也不可能脱离集体而实现这一根本利益。个人只有把自身解放同整个无产阶级的解放统一起来,把解放他人和阶级整体作为自己的根本利益,才能在集体斗争中获得真正的解放。

与此同时,每一个参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个人,也只能把一切被压迫者的解放作为自身解放的前提;每个人的解放本身,也构成全部革命者的共同前提。由此可见,他人的解放是个人解放的前提,而个人的解放也同时构成他人解放的前提;在无产阶级斗争中,个人解放与阶级解放相互依存、辩证统一。在通向共产主义的过程中,集体利益的实现,正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被压迫者获得现实解放来完成的。个人的解放只能通过集体斗争来实现,而无产阶级集体利益的全部意义,正是在于实现一切被压迫者的解放,也正是在于实现被压迫者真正的个人利益。

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不是抽象的道德共同体利益,而是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实现阶级解放的历史利益。所谓无产阶级的个人利益,只要仍然建立在资本主义剥削之上,就只能是被资产阶级规定的狭隘的生存利益,而不可能成为人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一旦脱离集体利益,只能停留在改善被剥削处境的改良主义层面,仍然被限制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只有通过集体利益的实现,即通过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才能从根本上消灭这种由资本主义所规定的狭隘个人利益,才能使个人不再作为劳动力商品而存在。也只有在这一历史前提下,个人才第一次获得现实的解放基础,才能实现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时期的“自由人的联合”——在这种联合中,生产资料为社会直接占有,个人劳动不再以迂回和对立的方式存在,而是直接作为社会劳动存在,个人的发展不再以他人的压迫为条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个人利益才第一次摆脱了私有、对立和交换的形式,成为建立在全体解放基础上的真实利益。

因此,在无产阶级立场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从来不是道德上的对立关系,而是历史上的前提与实现的关系,是革命道路与解放结果的关系。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集体的彻底解放,个人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而无产阶级集体利益的全部意义,也正是在于实现这种不以压迫他人为代价的、普遍的个人解放。